| 安吉社区党委工作条例
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 为适应新形势下社区建设发展的需要,不断加强党的领导,根据党章和党的有关文件精神,结合社区特点,特别定本条例。
第二条 党委处于社区的政治核心地位,领导社区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。
第三条 以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为指导,正确贯彻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坚持社会主义方向。
第二章 党的委员会
第四条 社区党的委员会根据党章规定按期改选,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,并报上级党委批准。
第五条 党委对社区党员大会负责,并定期报告工作,认真贯彻执行党员大会决议。
第六条 党委的主要任务
1、及时学习和宣传党和国家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及上级党委的指示,并结合社区实际提出实施意见。保证党的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在社区内正确贯彻执行。
2、支持社区行政领导独立负责地处理社区管理中的问题,定期听取社区主任工作报告,对社区建设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。
3、搞好党的思想、组织、作风建设,提高党员素质,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。
4、加强对楼道党支部的领导,指导帮助搞好支部建设。
5、加强对工会、共青团的思想政治领导,充分发挥其作用。
第七条 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,充分发扬党内民主。党委成员过好双重组织生活。每季开一次民主生活会,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,交流思想,增强团结。
第八条 坚持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的制度。书记主持党委日常工作,并把主要精力放在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上。
第三章 党员教育和管理
第九条 组织党员学习马列主义、毛泽东思想,经常对党员进行党的基本路线教育,形势政策教育,党的基本知识教育,马列主义、毛泽东思想教育,增强党员的党性观念,坚定共产主义信念。
第十条 严格党的组织生活。检查督促楼道支部“三会一课”制度,组织生活每月不少于一次,支部党员大会每季一次,民主生活会和党课一般每半年二次。
第十一条 按照党章规定和“坚持标准、保证质量、改善结构、积极慎重”的原则,认真培养和考察积极份子,做好党员发展工作。
第十二条 发扬党的思想政治工作的优良传统,努力探索和改进新形势下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的新方法。运用多种形式,寓教育于各种有益活动之中,不断提高思想政治工作的效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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